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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100万元奖补!前海发布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为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7月20日,前海管理局制定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正式出炉。

为港澳青年“雪中送炭”

《十二条措施》的奖补措施聚焦“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三个方面共发布12条简洁有力、更易理解的措施,力争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

特别是,在居住生活上为港澳青年提供居住补贴、生活补贴、暖心服务等。比如,依托“前海港澳e站通”、前海国际人才港、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平台,提供面试辅导、人才住房协助申请、政策申报辅导、投融资对接、市场对接等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在前海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尽快适应内地生活、学习、工作。

据悉,此次《十二条措施》不仅在支持的对象方面更加聚焦,精准施策,支持有意向到内地发展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同时奖补也更加集中,针对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初期的基础性问题、关键性困难重点扶持,为港澳青年“雪中送炭”。

《十二条措施》深度对接香港特区政府《青年发展蓝图》,有效协同港澳特区政府推出的港澳青年实习计划、青年就业计划、创新创业资助计划等项目,应港澳所需、尽前海所能,助力港澳青年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促进两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此外,《十二条措施》部分奖补措施与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深圳市已出台的人才生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上市奖励等政策内容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考虑前海扩区因素,与南山区、宝安区政策形成错位支持,有利于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

最高奖补100万元

《十二条措施》申请对象包括港澳青年、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创业载体运营企业,以及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前海企事业单位。港澳青年,是指4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或者赴香港、澳门定居且已经注销内地户籍的内地居民。

值得关注的是,在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方面,包括创业奖励及补贴、租金补贴、贷款贴息及上市资助、青创大赛奖励、创业载体运营奖励、企业所得税优惠等6条措施,鼓励带动更多港澳青年来前海创业,聚焦提高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的成功率,在创业的各个阶段提供全周期支持。

其中,对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法定机构、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学院、颁发学历获特区政府资助或者承认的专上机构资助,或者获得澳门特区政府和深圳市政府部门资助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2022年7月1日后成立港澳青创企业的,按实际获得的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创业奖励,创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另外,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要求的港澳青创企业,按照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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