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港澳居民在深参保,和深圳市民一样享受社保待遇
在深圳,港澳居民可以跟深圳市民一样享受社保待遇。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鼓励在深圳工作生活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市民同等待遇。据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21年5月,共有33569名港澳居民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45名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深圳的社保和医保非常全面,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了可以申请工伤,给员工提供保障。如果失业了,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在深圳办理失业登记,享受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在深工作的香港青年刘智,刚参加工作就顺利办理了深圳社保。他直言,能享受“市民待遇”,更有助于港人规划自己在内地的长远生活和发展。
记者在市人社局了解到,早在2005年底,在我市合法就业并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港澳人员,即可按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自2018年8月6日起我市港澳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时,无需再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参保流程大大简化。
2020年6月底,港澳台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系统程序上线,经办窗口可受理经办港澳台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业务;8月中旬,港澳台居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程序上线,经办窗口可受理经办未就业港澳籍居民参保缴费业务;9月中旬,港澳台参保人在我市延缴养老保险程序系统程序上线,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参保人可在我市延缴或趸缴,满足缴费满15年后办理退休待遇领取手续。
“在深圳居住的未就业港澳居民也一样可以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这个政策让我感觉自己也是深圳这个大家庭的成员。”香港青年李丹在今年年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此前,她一直因为没有固定工作而无法参保。
将港澳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深圳社保范畴,进一步提高了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他们可以和深圳居民一样,拥有自己的社会保障号码和社会保障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大湾区社会保险发展衔接的重要举措。
“香港居民可以和深圳市民一样享受社保待遇,而且办事流程简便,所需材料也不多,让人切实感受到了在深生活的便利。”李丹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