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珠澳口岸粤澳两地牌车辆通关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关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粤澳两地人员正常往来的工作部署,经珠海和澳门两地政府沟通协商,近期将分阶段、按步骤推进珠澳口岸粤澳两地牌车辆通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粤澳两地牌非公务车辆,每天开放700个入境车辆申请额度(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由珠海市确认后纳入名单管理。采取通关车辆分流措施,获批准车辆限于指定口岸出入境。车辆名额安排及指定通关口岸由珠澳两地政府共同商定。
二、粤澳两地牌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入境时需凭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粤康码通关凭证”绿码及相关证件通关。
三、车辆入境口岸:拱北口岸、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
四、车辆出境口岸: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
五、粤澳两地牌公务车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六、车辆入境后行驶范围参照珠澳口岸入境人员活动范围确定,入境后14天内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内行驶,14天后司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在广东省内行驶。
七、粤澳两地牌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入境后应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健康管理服务有关规定。珠澳两地政府加强对获批准粤澳两地牌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处理。
八、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对防控形势和措施进行评估,有序推进珠澳口岸粤澳两地牌车辆通关工作。
九、本通告自2020年7月24日6时起施行。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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