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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凝聚智慧 合力开创新局——全国政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全国政协常委朱小丹:稳步推进粤港澳协同创新

围绕这次专题协商会议题,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专题调研。分三路两个阶段,分别对珠三角东岸、西岸城市开展实地调研,对港澳进行跨境网络视频调研。先后召开13场调研座谈会和9场跨境视频调研座谈会,发放22份针对不同对象的调研提纲和问题清单,广泛听取意见,增进各方共识。

调研显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粤港澳三地肩负使命、主动作为,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重大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创新要素跨境流通更加便利,创新合作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扎实起步。同时,大湾区创新合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创新基础能力亟待加强。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仍然偏少,吸纳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有待提高;港澳科技研发投入不足。二是创新合作格局有待优化。“9+2”城市之间发展不平衡,同质化竞争和资源错配较为突出,科技创新在项目、投资等方面合作不够紧密。三是创新要素仍未实现跨境便捷高效流动。人才政策有待完善,科研经费双向跨境流动渠道有待拓宽,跨境创新链与资金链仍有脱节,科研设备、样本跨境使用成本较高,科研信息跨境交流缺乏平台支撑。四是创新合作政策有待完善。高层次、紧缺人才认定标准不尽一致、门槛较高;仍存在规则不衔接、资格不互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三地知识产权跨境合作体系尚不完备等。五是支持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创新创业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青年“双创”扶持政策在港澳地区宣传不到位,缺乏规范化服务窗口和流程指引。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一走廊、一中心、三枢纽、多平台”大湾区创新合作空间布局。促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向珠江东西两岸各市延伸,形成“9+2”科技创新闭环合作圈。支持大湾区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将在大湾区布局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应规划。强化深圳河套—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黄埔三大创新特别合作区枢纽功能,鼓励其大胆先行先试。支持三地共建创新合作综合平台体系。

二是推进大湾区创新链产业链衔接。支持港澳参与大湾区各类国家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合作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落实大湾区内港澳科创企业同等国民待遇。支持港澳参与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立大湾区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三是以规则衔接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动。支持三大创新合作区开展银行跨境贷款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跨境资金池等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创投风投基金双向募集、双向投资、双向流动新模式。加快拓展三地规则、资格、标准等互通互认范围,推进三地执业资格互认。开设科研设备、样本过境绿色通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广东先行先试人才签注政策。三地共建科研基础数据中心。

四是完善大湾区创新合作配套政策。统一由港澳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认定标准,适当降低门槛。支持港澳高校以“一校两区”“学校+政府”模式在大湾区内地建设分校和专科学院。探索知识产权“一地申请、三地授权、权利互认”机制。

五是大力支持大湾区青年“双创”活动。推出专项资助计划,扶持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探索制定港澳大学毕业生入粤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并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完善港澳青年“双创”服务体系。在大湾区内地建立一批港澳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招聘港澳籍大学毕业生试点。

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推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创新合作

提升深圳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建共管水平,高质量推进粤港创新合作的实践价值和示范意义重大。为此建议:

加大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示范力度。落马洲河套地区地理位置独特、共建共管基础扎实,是全面深化粤港合作、探索便利港人北上创新创业政策的最佳平台。可以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为基础,探索设立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国家级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特别合作区,由中央综合授权,在区内开展“一揽子”政策试点,为实施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推动全方位跨境融合开展压力测试。一是在区内率先实施“人才绿卡”政策,全面试行“港人港税”“澳人澳税”并覆盖海外专家、外籍高管等高层次人才,吸引更多国际顶尖创新人才到大湾区创新创业。二是优化科创资金双向跨境流动审批流程,设立大湾区科技创新银行和专项研发基金,重点资助区内前沿科研项目及初创高科技企业。三是以科研项目为管理单位,对区内跨境运送的科研仪器统一免征进口税,探索设立科研样本绿色通道。四是借鉴国际顶尖实验室的先进管理模式,在区内先行先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机制,合作共建信息化科研成果展示平台,联合成立专业的产学研合作联盟,协同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促进产学研跨境精准对接。

提升重大科创平台和大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1+3”模式(香港1平方公里、深圳配套3平方公里),突破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土地局限,在区内共同设立科技创新管理机构,改变目前深圳河两岸科研布局各行一套、分割管理格局,不断提高共建共享水平。一是深港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共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联合招引国际大公司等创新主体到河套地区设立全球顶尖的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二是在香港设立大湾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及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为河套地区及大湾区内外高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三是支持深港共同制定深圳河沿河整体规划,对接双方需求,优化空间利用,在深圳侧园区合作共建大型国际科创会展中心、科技人才宿舍等功能性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全国政协委员曹健林:加快粤港澳科技合作步伐

自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为推进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粤港澳三地都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新形势提供了新机遇,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目前,大湾区共布局建设了4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中,广东28家,香港16家,澳门4家。港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作为内地的伙伴实验室基础上建设起来的,各实验室都与内地有密切的交流合作。中央财政科研经费过境港澳的渠道也已打开,一批合作创新平台、合作成果转化基地、合作专业产业园区都在建设发展之中。

广东在保持经济高速稳定增长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高新技术和产业升级换代,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19年,广东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已达2.8%,深圳更达到了4.6%,已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除已在运行的东莞散裂中子源和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之外,还有一批大科学装置都在建设和谋划之中。为了实现大湾区建设的新目标,广东还在全省建设了10个省重点实验室,每个都投入数十亿元人民币,吸引了全世界大量优秀团队来粤工作。比较起来,三地科技合作还缺乏在国家大战略和大湾区长远发展目标之下的统筹规划,学科方向比较零散,力度也明显不够。为此建议:

港澳应继续加大科技投入。科技投入特别是政府的科技投入不仅是发展的必需资源,也是带动和影响全社会重视科技并积极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风向标。

三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共同组建专门的合作班子,结合全国和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需求,共同推进大科学工程、高新技术研发机构、专业化产业园区、成果转化基地和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共同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共同培育发展环境。

三地的科技工作者应共同组建专业学会、协会,定期交流切磋,促进相互之间更加了解,共同提高,共同为科技进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的基层科技单位要起带头作用,力争在主要研发机构和部门中为三地科技合作留出专门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曹健林:加快粤港澳科技合作步伐

自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为推进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粤港澳三地都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新形势提供了新机遇,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目前,大湾区共布局建设了4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中,广东28家,香港16家,澳门4家。港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作为内地的伙伴实验室基础上建设起来的,各实验室都与内地有密切的交流合作。中央财政科研经费过境港澳的渠道也已打开,一批合作创新平台、合作成果转化基地、合作专业产业园区都在建设发展之中。

广东在保持经济高速稳定增长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高新技术和产业升级换代,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19年,广东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已达2.8%,深圳更达到了4.6%,已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除已在运行的东莞散裂中子源和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之外,还有一批大科学装置都在建设和谋划之中。为了实现大湾区建设的新目标,广东还在全省建设了10个省重点实验室,每个都投入数十亿元人民币,吸引了全世界大量优秀团队来粤工作。比较起来,三地科技合作还缺乏在国家大战略和大湾区长远发展目标之下的统筹规划,学科方向比较零散,力度也明显不够。为此建议:

港澳应继续加大科技投入。科技投入特别是政府的科技投入不仅是发展的必需资源,也是带动和影响全社会重视科技并积极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风向标。

三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共同组建专门的合作班子,结合全国和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需求,共同推进大科学工程、高新技术研发机构、专业化产业园区、成果转化基地和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共同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共同培育发展环境。

三地的科技工作者应共同组建专业学会、协会,定期交流切磋,促进相互之间更加了解,共同提高,共同为科技进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的基层科技单位要起带头作用,力争在主要研发机构和部门中为三地科技合作留出专门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全国政协常委闫小培:打造全产业链科技创新集群

集群化发展已成为新时代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三大城市群之一,可以充分发挥港澳“一国两制”独特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打造集“研发—转化—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科创产业集群。建议:

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科创集群协同创新。一方面,发挥大湾区四个中心城市所长,包括港澳基础科学研究深厚、拥有自由港、融资能力强、国际化程度高、专业服务业发达,广州科研人员及院所集聚、科研氛围浓厚,深圳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完善等优势,提升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应用创新的水平。另一方面,发挥珠三角其他城市制造业体系完善、用地条件较充裕的优势,依托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围绕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等对科创体系影响大的产业集群,在大湾区内部形成高度链接的成果转化体系。加强湾区各城市科创企业联系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打造“资本—研发—成果产业化—市场消费—知识产权保护”全产业链科技创新集群。

以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为例,香港高校教授领队、联结全球科创资源、提供创业孵化,东莞本地制造业企业、高校提供生产与劳动力支持,深圳科创企业引进相关业务,这些跨地域科创资源通过产业关联,在松山湖呈现出集聚的空间形态,取得了实质性发展成效。2014年成立以来,该基地先后引进了东莞大疆等近百家孵化实体,孵化成功率近80%。大湾区未来可采取类似模式,通过创新企业及机构的跨地域联系,构建更大尺度的科创联系网络,形成全产业链科创产业集聚。

转变创新方式,完善科创集群创新生态。一方面,建设综合性科创公共服务配套平台。开展大湾区科创产业公共设备需求调研,摸查大湾区科创企业与高校科研团队对大型公共实验设备的需求,结合国家对科创产业发展方向,建设科学装置、科研人员、科研项目、科研管理、成果产业化之间的“大型公共科学装置—充足的基础性科研服务人员配套—与国际接轨的科研课题招标—先进的科研管理—成果产业化”一条龙配套服务平台。在科创公共服务平台设置与企业对话的机制,及时将市场对科创研究的需求反馈到实验室。另一方面,增强金融等专业服务与人才吸引能力。依托港澳资本优势与国际融资能力优势,拓展市场、政府、社会层面多渠道融资,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联合科研基金”等多元资金池,构建大湾区科技计划专项体系。发挥港澳专业服务优势,将港澳法律、会计、营销等专业服务的整体服务模式拓展到大湾区合作平台,完善科创产业服务体系。设立大湾区中长期基础研究项目与资助计划,面向全球招标,吸引世界一流科学家、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实验室汇聚粤港澳大湾区。

部委回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丛亮: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创新合作是大湾区建设的中心任务之一。此次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为议题,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创新要素跨境便捷流动、支持粤港青年创新创业这四方面。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家发改委做一个总体回应。

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们商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研究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初步考虑,《总体方案》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出了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示范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这三个战略定位,并在发展澳门特色产业、便利澳门居民在横琴生活、优化分线管理、构建共商共建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一批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各位委员提出的便利创新要素流动和合作的政策建议,目前方案中都有涉及,有的还作了重点的针对性安排。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沟通和协调,争取早日上报。

二、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统筹谋划、分别规划、各自实施的原则,我们加强与香港区域规划的对接,商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初步考虑,这个规划要把握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创新的初衷,紧扣科技创新国际化方向,围绕将合作区打造成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在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构建国际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打造科技合作平台方面提出一批重点任务和举措。目前这个规划也在修改完善中。

三、关于创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动。近年来在有关方面推动下,大湾区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启动实施一批出入境便利的政策措施。二是中央财政和广东省财政科研资金过境港澳渠道已经打通。三是科研用品的跨境使用、进出口手续进一步简化。下一步,围绕破除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广东省实施湾区通工程,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模式,推动大湾区科技创新规则相互衔接。二是在大湾区广东省辖九市试点签发往来港澳的人才签注。三是稳步推动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本外币合一账户管理,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四是探索扩大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的范围。

四、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创新创业。为港澳青年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促进交流交往和交融,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近年来,有关方面陆续出台了一些支持和扶持政策。一是出台实施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搭建了公开招聘高层次港澳人才的绿色通道。三是印发实施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将港澳创业者纳入当地创业补贴资助扶持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创业就业政策和环境,一是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基地的联盟,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进一步实施青年实习计划。二是支持“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香港“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澳门“千人计划”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三是研究编制广东省纵深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在一些领域先行先试一批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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