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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符合条件可在珠海参加社保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6日 文章来源:香港中联办微信公众号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新的一年,港澳台居民在珠海生活、就业更加方便了。自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市参加社会保险。目前,珠海市已启动实施港澳台居民参加珠海社会保险工作,专题部署和组织培训。

        此前,珠海市用人单位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目前,在珠海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4074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1106人。据介绍,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珠海财政将按个人缴费额的65%给予参保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加珠海市基本医保的港澳台居民和珠海市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珠海还推出多种补贴帮助港澳青年人才。《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补贴办法》日前印发,明确港澳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港澳居民创业资助、港澳居民创业租金补贴等18种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申请方法和资金来源等。

        比如,在珠海工作的港澳本科(学士)以上青年人才可申请港澳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是2018年1月1日或以后,首次到珠海工作并具有本科(30周岁以内)、硕士(35周岁以内)、博士(40周岁以内)学历(学位)及博士后研究经历,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补贴标准为博士后50万元(人民币,下同)住房补贴、博士25万元住房补贴、硕士3.8万元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2.6万元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

 

        在珠海市成功创业的港澳居民可申请港澳居民创业资助,补贴标准是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10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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