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金融开放措施早已落地粤港澳大湾区
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放开证券、基金、期货和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央行最新宣布12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时间表后,南都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其中多项开放措施早已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横琴、前海自贸片区落地。
“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成为国家经济实力最强、国际化程度最高、跨境联动最紧密的区域之一”,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珠三角主管刘鉴坤日前向南都记者表示,新一轮金融开放政策将促进金融业良性竞争和平衡发展,也将对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走在前列:
开放外资银行已先行一步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金融开放12条”中,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以及放开证券、基金、期货和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早已落地。
比如,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这一措施中,外资在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早已突破51%的上限。
2017年,汇丰前海证券和东亚前海证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为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获证监会核准的港资控股证券公司实现了多项突破。
其中,汇丰前海就突破了外资不能控股的限制,而汇丰前海和东亚前海两家港资机构直接获得了多项业务牌照,突破了单一牌照的限制,作为直接和内资非金融机构组建合资证券公司,也打破了以往外资只能和内地证券公司合资设立投行业务子公司的规定。
除了证券以外,恒生前海基金于2016年7月开业,成为CEPA框架下我国基金业对外开放第一单、也是内地首家C E PA框架下港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刘鉴坤表示,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也将加强内地和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与合作,这些措施将促进中国金融业良性竞争和平衡发展,也将对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而在外资银行的对外开放上,大湾区也是走在前列。早在2015年4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里面就明确表示,在广东自贸区,应支持外资银行入区经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子行、分行、专营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等。
率先突破:
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有望加快
在新一轮金融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有哪些政策会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落地?大湾区在金融开放中可能采取的路径是什么?
“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上面的开放可能会是大湾区率先突破的一个重点”,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陈波认为,因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大重点就是湾区内的城市能否对接上香港的金融体系。比如,这次就提到沪港通和深港通额度的扩大,随着两地证券市场的连通,资金往来也会更加畅通。
中山大学高级金融研究院核心成员韦立坚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金融管理能力许可的条件下,首先要充分发挥粤港澳的独特优势,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需求,以加强大湾区三地的金融资源联动和对接为突破口进行金融开放。
韦立坚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三种货币、多种金融管理体制等独特优势,金融开放将为本轮金融改革开放提供宝贵经验,例如人民币国际化、外资独资或者外资控股的金融机构、三地金融资源联动等提供成功范例。
“金融开放过程中,也同样会迎来一系列挑战。例如,需要高度重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尤其是国际金融风险对于我国金融安全及地方金融安全的冲击”,韦立坚表示,如何在金融开放中做好金融风险管理,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课题,粤港澳大湾区的率先实践将提供宝贵经验。
而对于监管释放的开放信号,机构们已有了未来发展、业务布局的腹稿。
“我们把自己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主要金融服务机构”,东亚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计划进一步提升大湾区的网络布局,其中深圳前海将是粤港澳合作的重要切入点,东亚银行将以前海为基础进行金融创新投资,打造综合的外资金融平台,重点推进跨境金融、贸易金融、财资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综合服务方案。
“等到政策细则公布后,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我们希望能够争取到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的牌照,有利于打开未来的业务范围”,浦发硅谷银行副行长陆珏4月18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行正在积极布局内地市场、增设分行,而粤港澳大湾区将是该行业务发展的重心和切入点。
试验田:
广东自贸区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
纵观粤港澳三地的发展历程,在中国金融开放进程中,粤港澳三地常领全国风气之先。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深圳、广州先后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金融改革试点城市,拉开了第一轮金融创新试点的序幕。
而在20年后的2008年12月底,国务院批复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允许广东省建立金融创新综合试验区,这是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以金融为主要内容的试验区,成为金融创新试点的重要政策保障。
正如时任广东省副省长、主管金融业的宋海所述:广东作为试验田,最重大的贡献不在GDP,而是给全国带来先行先试的发展经验。
此次公布的“金融开放12条”中,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以及放开证券、基金、期货和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两条政策,在横琴、前海自贸片区早已落地。
“这也体现出自贸区在中国改革开放中有‘试验田’的作用和地位”,陈波向南都记者表示,广东自贸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一部分,此前已做过一些相关政策的尝试,包括自贸区内特有的负面清单。比如,关于允许外资银行在自贸区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等措施,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
事实上,大湾区在金融开放、金融创新上还做了更多有益探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过去三年里先后制定并发布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积极探索与自贸区相适应的账户体系,持续推进自贸区跨境金融创新等。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广东自贸区三周年之际透露,已成功完成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广东省内企业从港澳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贷款。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该业务已于2017年初推广复制到全国,境内企业可以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跨境融资。
统筹:陈颖
采写:南都记者 吴梦姗 田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