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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法促进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文章来源:南方网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7月31日,《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发展各具特色,逐渐成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习就业的沃土。但港澳青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还存在专业人才跨境执业不够便利、创业融资难、融入内地生活不便等突出问题。

为解决这些堵点卡点问题,更好服务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创新创业、生活融入等方面需求,提高港澳青年在国家发展中的获得感,进一步发挥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建设中的作用,《条例》立足为港澳青年来内地九市创业搭台搭梯,重点对支持创业以及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作出规定。

制定扶持政策

为港澳青年圆梦大湾区搭台搭梯

如何让有意愿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更好“站稳脚跟”?

据悉,《条例》共31条,不设章节,从支持就业创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法治保障,推动解决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条例》不仅规定制定实施鼓励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还推动优化简化扶持政策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以享受就业补贴、创业资助等扶持政策以及税收优惠。

在提升港澳青年的创业能力方面,《条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实施创业培训政策,支持培训机构为港澳青年提供创业培训,灵活运用创新创业大赛、专业展会等资源提供创业服务。

此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条例》规定为港澳青年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创业指导、补贴申领等服务。此外,还规定推动与香港、澳门相关方面在职业教育方面开展合作,为港澳青年提供技能培训,加强与香港、澳门在实习见习方面的合作、组织实施实习见习计划等,旨在提升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的职业能力。

打造技能人才互通互认“立交桥”

拓展港澳青年发展空间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推进,广东积极推进粤港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合作。如何让技能人才能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发展?《条例》继续深化粤港澳技能人才评价交流合作,规定扩大在重点领域的职业资格认可范围,与香港、澳门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合作,推动实现一次评价可以同时获得内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香港或者澳门技能类水平证书,探索职业技能类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为拓展港澳青年发展空间,《条例》还规定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服务机构,为港澳青年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联络对接等就业创业服务。而对于有内地工作经验、生活经历的港澳人士,《条例》支持此类群体担任职场导师和创业导师,为港澳青年提供职业发展、创业辅导等服务。

推动统一身份认证

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程度

为了使港澳青年更好地融入内地生活,营造更有利于港澳青年落地生根的环境,《条例》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推动解决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港澳青年跨境活动成本方面,《条例》规定推动在内地九市和港澳设置跨境通办设备和实体窗口,加强与港澳青年相关的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针对港澳青年出入境证件、居住证、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提供更多应用场景支持,港澳青年可以凭出入境证件、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在网上办理公安、社保、就业创业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此外《条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和港澳青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制度,完善港澳青年住房保障政策,完善港澳青年子女入学就读政策等,从而加强港澳青年在内地的生活保障。

促进交流交融

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和交流机制

打造粤港澳青年发展型湾区,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条例》坚持各方参与,注重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通过压实部门职责、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推进交流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促进港澳青年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

为加强省和内地九市政府与香港、澳门相关方面的交流协作,《条例》规定省和内地九市政府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方面在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合作,推动互访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机制,与港澳政府部门对接会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和内地九市政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港澳工作等部门单位对接港澳专项交流计划,举办各类交流活动;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港澳相关机构和组织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共享创新创业资源,共同完善创新创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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