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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将推动质量和检测认证及食品安全工作交流合作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文章来源:南方+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日前,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共同签署了《粤港质量和检测认证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致力在未来五年共同推动质量、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领域合作。

 

 
 
 

 

      此外,粤港双方签订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这是在2015年签订的相关协议基础上,结合粤港两地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最新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粤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渠道,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协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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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三地公布

“湾区标准”183项

 

 

      根据《合作协议》,在未来五年里,粤港两地将围绕质量和检测认证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国际标准交流合作、开展实验室计量能力验证活动、推广优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科技人才交流等7项具体任务开展深度合作,为粤港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助力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近年来,粤港大力推动“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工作。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发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指南(试行)》。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创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组建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打造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粤港澳三地公布“湾区标准”183项,涵盖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物流、养老等32个领域,近百家“湾区标准”示范店落地,逾千家粤港澳三地企业声明使用“湾区标准”,有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资源流通。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和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建立共同推进“湾区认证”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湾区认证”实施政策协调。支持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成立广东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9项,签发“湾区认证”证书39张,涵盖空调、电视机等工业消费品及蔬菜、水果、淡水水产品、速冻食品、酱油等农食产品。“湾区认证”产品进入多个品牌连锁商超和餐饮店,已在粤港上市。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会同香港有关方面共同抓好《合作协议》落地落实,推进粤港质量、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合作内涵,推动粤港质量和检测认证合作迈向纵深,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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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食品“湾区标准”建设等内容

 

 

      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合作,并新增加了食品“湾区标准”建设、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内容。

 

      粤港两地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食品消费品种、习惯及消费水平有较多共性,百姓对优质安全食品的共同需求度较高。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粤港两地不断深化区域间食品安全交流合作,保持与香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紧密沟通,及时通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开展多场食品安全交流活动,组织香港及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业界代表等来广东进行调研座谈,结合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等,共同探讨提升区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粤港澳三地正在大力推进建设“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工作,目前已联合发布183项“湾区标准”食品类“湾区标准”共53项,涵盖100种以上粮、油、肉、蛋、奶、果、蔬等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已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2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17张,覆盖农食产品等领域,相关产品已进入部分连锁商超和餐饮店,实现粤港澳同步上市。

 

      接下来,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按照协议框架,深度加强沟通联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大交流合作内容领域,通过不断推动粤港两地食品监管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共同提升粤港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能力,助推大湾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南方+

编辑 | 卢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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