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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有引力!超20万港澳居民来粤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文章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3950名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执业、3500多名粤港澳居民通过“一试多证”获得相关技能证书、20多万名港澳居民在粤工作……6月1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在“机遇湾区”广东主题采访活动情况介绍会上,介绍了广东积极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与进展。

目前

大湾区已全面取消

港澳居民在粤就业许可

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

提供一揽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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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持续推进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

2019年,广东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领域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三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

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实施方案》坚持以“分类有序、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作为基本原则,提出建立不同领域、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资格认可机制,先期选择市场成熟度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和社会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成熟一个推动一个,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

目前,广东与港澳推进医师、教师、导游等领域职业资格认可,试行港澳导游在横琴认定执业,促进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广东执业,拓宽建筑领域专业资格的互认,已有3950名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执业。

02 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政策

2021年12月,广东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允许大湾区内地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

《办法》规定,港澳居民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岗位条件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求的限制。

在待遇方面,《办法》规定,港澳居民聘用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待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急需紧缺港澳人才,可执行协议薪酬制度,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

在职称方面,《办法》规定,对拟聘或已聘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港澳居民,未获得职称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考试、考核方法,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

03 实施“一试多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新模式

“一试多证”技能人才评价合作,是粤港澳三地共同探索的一种新型人才评价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考生通过一次考试,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证书、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或澳门职业能力证明书以及国际行业权威证书。

据悉,近年来广东积极推进粤港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合作,推动三地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技能人才评价规范,不断拓展“一试多证”合作范围及培养层次。

“一试多证”工作启动至今,已经开展考试的工种包括维修电工、设施管理师、插花员、物业管理员、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客房服务员等,粤港澳三地累计组织170批次、4500余人次参加“一试多证”考试,3500余人获得相关技能证书,为技能人才在粤港澳三地流动就业提供便利。

2023年10月,粤港澳合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站在南沙成立,标志着粤港澳三地合作全面升级。

04 建成“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体系

“1”即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有效串联三地资源,打造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12”即发挥珠三角9市合力,重点培育建设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12家基地。“N”指通过政府引导作用,带动各地建成一批社会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截至2023年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已覆盖9个大湾区内地城市,累计孵化港澳青年创业项目5000多个,为港澳青年提供各项补贴资助超过5000万元,组织相关交流活动超600场,超2万人次港澳青年参与,为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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