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科技政策正在申报!横琴助推科创企业发展
4月24日,第十期企业服务日之政策解读及申报宣讲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及人才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活动邀请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代表围绕横琴促进科创发展相关措施进行解读,吸引科技型企业代表约80人参加,超1000人次在线观看直播。
合作区于3月29日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引育、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生态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助力合作区科技企业发展。随后,《若干措施》配套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实施办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等三项实施办法也于4月7日印发。
本次宣讲会围绕《若干措施》配套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并进行申报宣讲,帮助琴澳两地企业和人才深入了解合作区扶持科创发展政策,助力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发展。
活动现场。
重大创新平台可获超千万元资助
会上,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代表详细介绍了配套实施办法能为科创企业带来的支持。其中对经澳门高校推荐并入驻其产学研示范基地孵化的项目,每个项目可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境内外创新主体联合澳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围绕产业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单个孵化器可获得资助额最高1000万元。
此外,合作区还将营造优质的科创环境和土壤,为科创企业“保驾护航”。其中,符合政策要求的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入驻经认定的办公楼宇办公的,补贴期限最长可连续享受60个月;合作区科技企业如果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将可按所得投资额的5%得到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获得50万元;合作区企业或机构获得国家或者广东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的,也将获得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
助企业“出海”拓展境外市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代表在介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时提及:“新政策在支持科创企业‘引进来’的同时,也鼓励企业积极‘出海’。”对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合作区科创企业可借此充分利用澳门窗口优势,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
在互动交流环节,参会企业代表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代表就认定方式、申报条件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探讨,并就《若干措施》申报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经过此次宣讲以后,我们对合作区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对我们企业下一阶段的发展计划都有参考和影响作用,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合作区政策红利。”企业代表在宣讲会结束后表示。
活动现场。
10项申报同步开启
为贯彻落实《若干政策》及三项实施办法,十项申报工作已接连开启,相关企业可根据指引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截至目前,企业服务日活动已举办10期,接下来,企业服务日活动将继续围绕合作区企业和人才切实诉求,跟随合作区动态,第一时间帮助企业了解最新政策,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在合作区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