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持1亿元!横琴出台新政支持科创产业高质量发展
4月1日,总台记者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获悉,近日,横琴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引育、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助力合作区科技企业发展,推动琴澳科创产业协同创新,为澳门经济多元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
建设平台:完善健全科创平台载体功能
《若干措施》从支持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三个维度,构建了服务产学研全过程的创新平台体系。当中提及,对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合作区建设微电子、智慧城市、转化医学、先进材料、新型能源等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给予一定的建设资助。对合作区企业联合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共建联合实验室的,给予单个联合实验室最高200万元资助。
其中,合作区将推动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的科研平台落地,给予每个平台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并支持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集聚。
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围绕产业细分领域的专业孵化器,按照其建设总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引优育强:“加码”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若干措施》从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企业引育、专精特新企业引育、独角兽企业引育四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其中提到,合作区将面向全球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具备核心关键技术、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创新项目落户合作区或澳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亿元支持;对经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且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研发费补贴;对通过认定或新迁入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0万元、300万元、80万元奖励。
此外,支持科技企业在琴澳双城发展,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科技类资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获800万元;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潜力型科技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分别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支持合作区创新主体以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开展技术攻关,对具有引领性和突破性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深化产研融合: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
《若干措施》设置“琴澳产学研合作项目联合资助”,以鼓励合作区企业与澳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经琴澳联合征集、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合作区参与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
另外,《若干措施》将澳门科技计划项目纳入配套资助范围,对合作区单位牵头承担、参与承担的国家或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分别按100%、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对合作区单位参与承担的澳门科技计划项目,按企业自筹经费的50%或科研机构承担项目任务所需经费的100%给予最高800万元资助,以鼓励合作区创新主体承担澳门科技项目,推动琴澳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合作区每年将安排最高1亿元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对企业研发费支出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
《若干措施》还提出,对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应用场景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建设单位最高500万元资助,推动全球新技术新产品来横琴转化落地。
推动国际合作:支持科创企业引进来走出去
推动国际创新合作,《若干措施》提出,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境外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澳门和葡语系国家设立的境外研发机构奖励额提高至120万元;对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
优化产业环境:营造良好的科创发展氛围
在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方面,《若干措施》着力从创新主体普遍关注的办公空间成本、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给予支持。例如,对在合作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科技类机构,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给予连续最长60个月的租金补贴;对在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自用办公的科技企业,给予累计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合作区单位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
此外,为鼓励琴澳科创协同发展,《若干措施》对符合本措施相应条件的澳资企业以及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企业,按照本措施既定标准1.2倍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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