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
1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群。一流的营商环境才能打造一流的城市群,去年各区域的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如何?在推动各区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好做法?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苏社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刘苏社在发布会上表示,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地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积极主动引导重点区域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一是抓顶层设计,立足区域特点有针对性作出部署。国家发改委持续出台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刘苏社以国家发改委2023年12月25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举例。“这个计划以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为重点,推动大湾区整体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
二是抓基层创新,引导地方大力探索更多原创性举措。刘苏社表示,在重点区域率先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的就是要积极探索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创新举措,服务全国优化营商环境。例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为三地规则衔接趟路试水。
三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刘苏社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着力在形成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上下功夫。
刘苏社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进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更多便利和更好服务,助力区域重大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