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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成为全方位开放的“引领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思考人类前途命运以及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关于对外开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10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指明了实践路径,“一带一路”合作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把规划图转化为实景图。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丰硕成果,成为深受各方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在新时代,我国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是国家重点工程,接卸来自世界各地的LNG船,其中70%为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船只。图为2023年8月13日,塞浦路斯籍“利特克”轮靠泊在中石油江苏LNG接收站码头。新华社发 许丛军/摄

促进沿海与内陆协调开放。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开放发展的重大举措,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有机结合,提升了开放的整体性、协同性。10年来,中西部地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开放水平显著提升,从开放的“后卫”变成“前锋”。2013—2022年,中西部地区外贸占全国比重从13.5%提升至19.2%,对外投资占比从7.8%提升至14.7%。

优化传统与新兴市场布局。共建“一带一路”助力我国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开拓新兴市场,增进了与金砖国家、东盟、中东欧、非洲、拉美等合作,优化了全球市场布局。2022年,中国对东盟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比重达到15.5%,东盟地区连续三年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推动制度型开放。过去我国主要是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现在更多转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我们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在此基础上,加快全面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先行先试工作。10年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由190项缩减到27项,制造业条目已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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