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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首个专项惠澳政策启动申报,将减轻澳资企业运营负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文章来源:南方+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10月2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举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政策宣讲会,将加深澳资企业及粤澳青年对《办法》的理解。目前,办公、商业用房载体已经启动认定工作。

宣讲促了解,获得感增强

宣讲环节,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处招商代表刘延鑫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扶持办法》的适用范围、澳资企业认定条件、补贴措施、品牌落地奖励、政策奖补机制等内容,对申报要求、审批流程以及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一一解读,并在交流环节详细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澳资企业审核标准、补贴拨付方式、企业入统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参会人员表示,本次宣讲会有效解决了企业在申报政策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相信在《扶持办法》的支持下,将会有更多的澳资企业、澳门品牌落户合作区,增强澳门社会各界在合作区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下一步,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定期举行《扶持办法》宣讲会,期望借助政策宣讲提升澳资企业政策申报效率,真正做到惠企助企,有利于营造合作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提供助力。

申报正进行,助澳企发展

根据《扶持办法》,澳门居民与其他地区人士合作设立公司也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仅需澳门居民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25%即可。希望以此方式鼓励多元合作,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和商业经验,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提供更多途径。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业务人员介绍,《扶持办法》覆盖了合作区中已完成载体认定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且进一步扩大受惠的澳资企业范围,不对澳资企业进行产业类别和规模的限制,只要符合合作区产业方向和澳资企业认定条件,并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均可依据《扶持办法》享受相应补贴和奖励。

有澳企表示对政策的租金及装修补贴的关注度较高。根据《扶持办法》,在租金补贴方面,对于在合作区租用办公场地且签署不少于三年租赁合同的澳资企业,将按不超过租金评估价的70%且最高不超过7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为人均最高15平方米,每家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对同一企业最多可连续补贴36个月。

在装修补贴方面,《扶持办法》对在合作区使用商业用房开展商业活动的澳资企业,按照装修费用的70%,且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装修补贴,每家企业可获得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作为合作区挂牌成立以来首个惠澳专项政策,《扶持办法》从场地租赁、品牌落地、装修、经营、研发等环节向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提供支持,为澳资企业在合作区拓展业务提供契机。系列补贴将切实减轻澳资企业运营负担,吸引更多澳资企业到合作区创新创业。

目前,该项政策正在开展办公和商业用房载体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此外,《扶持办法》的各项政策申报渠道拟于2023年11月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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