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深入实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8月3日,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消息,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三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
在扩大外商投资流入方面
《措施》提出,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深入实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制造业领域开放举措落地见效;落实基于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签订的经济合作协定,推动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台投资领域开放;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为加大重大平台开放力度,广东将加快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推进广州南沙开展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推动在电信、金融、科研和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现更大力度的开放;同时,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全国首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工作。推动制定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为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实施,根据《措施》,我省将建立省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依法依规给予项目规划、用地、环评、能耗等政策支持,纳入省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且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
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方面
《措施》还围绕外国人在粤工作便利度、加强用工服务保障、加强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支持等多方面进一步明确支持政策。
其中,《措施》提出,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深化自由贸易(FT)账户、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
此外,《措施》还就“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提出五条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支持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外商投资研发创新、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投资力度。
具体而言,《措施》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型储能、高端基础零部件、先进材料、人工智能、商业航天、智慧养老等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对珠三角发达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用地由省级指标应保尽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