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粤港澳资讯>粤港澳资讯 > 正文内容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发布通行安全指引 助力北上“港车”安全行驶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文章来源:珠海特区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港车北上”政策7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居民可以自驾车往来粤港两地。6月21日,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发布《港珠澳大桥通行安全指引》,助力北上“港车”车主安全行驶。

据悉,《港珠澳大桥通行安全指引》主要指大桥主体工程部分,也就是东人工岛至珠海公路口岸部分。《港珠澳大桥通行安全指引》包括“应急设施设备”和“应急操作指南”两部分。

“应急设施设备”包括大桥广播、可变信息标志与车道控制标志、消防与灭火设备、手动消防报警按钮、紧急电话、隧道逃生通道、大桥定位标识。

《港珠澳大桥通行安全指引》指出,桥面往珠澳方向路灯灯杆、隧道左右行车孔以及逃生通道侧壁上均设置有广播。在紧急情况下,大桥监控调度中心会通过广播向司乘人员播放交通安全提醒信息。桥梁与隧道路段共设置了27套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与58套车道控制标志(包含可变车道限速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便于司乘人员及时了解大桥交通状况。港珠澳大桥日常通行状况下,桥面限速100公里/小时,隧道限速90公里/小时。

大桥桥面共设有46套消火栓,往珠澳方向、往香港方向各23套,间距980米1套。此外,大桥隧道左右行车孔的两侧均设置灭火器,各间距90米设1组,交错布置。隧道行车方向左侧,每间距45米设有一个手动消防报警按钮。隧道左右行车孔每135米就有一处应急逃生防火门通往隧道中央管廊逃生疏散通道,在行车方向的左侧墙壁和逃生防火门正上方有明显的指示标识。

“应急操作指南”部分包括《交通事故应急操作指南》和《车辆故障应急操作指南》。

《交通事故应急操作指南》分“造成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车辆不能移动的”和“仅造成车辆轻微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移动的”两种情况,重点做到12个字:“遇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车辆不能移动的,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将车上所有人员转移至安全位置等待救援。

《车辆故障应急操作指南》主要是将车辆安全停靠在道路前进方向的最右侧车道,并在故障车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并根据所在位置拨打相应的24小时交通救援服务热线。

【收藏本文】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