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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试验区20项改革创新经验将复制推广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文章来源:南方+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5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发布。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转变政府职能、法治建设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第八批共20项改革创新经验。

其中,15项改革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多缴退税E管家——管家式服务助力减税降费大礼包直达快享”“企业涉税风险智慧防控新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审批发票种类核定业务”“不动产租赁网上委托代开发票模式”“信用数字化建模赋能纳税‘放管服’改革”“市政线性类工程建设项目‘一次申请、按需发证’”“数字空间授权用证用数新模式”等7项入选。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开通‘船员就医专线’”“‘一船多证,一事通办’套餐式服务”“船员任解职‘不见面’办理”等3项入选。

在转变政府职能领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以‘互动’促‘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模式”等2项入选。

在法治建设领域,“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诚信诉讼行为奖惩制度改革”等3项入选。

多项改革瞄准降本增效,将为更多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比如,在“运用人工智能审批发票种类核定业务”这项改革中,税务部门创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发票种类核定业务规则数字化、审批自动化,以无间断审批方式,将每户纳税人审批时间压缩至1—2分钟;“数字空间授权用证用数新模式”改革中,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托省数据资源 “一网共享” 平台和数字空间,构建基于数据主体授权的数据共享应用模式,发布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实现 “授权用数、全程溯源、自主管理、依法流通”。

此外,其余5项改革事项将在全省部分范围复制推广。其中,“‘零窗口、全业务’税费服务模式”“新经济新业态全链条式税收管理服务机制”“智慧办税服务”“‘事前防控+事中监控+事后管控’数字化电子发票全周期智慧风控模式”等4项,将在全省范围(深圳市除外)复制推广;“跨境电商进口退货监管便利化”改革将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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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试验区20项改革创新经验将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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