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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前海南沙法院签署协议,打造大湾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4月25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沙法院”)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在广州南沙共同签署《关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下称《协议》)。三地法院将深入推进司法协作,合力打造大湾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推行跨域立案、跨域庭审,这是探索建立健全广东自贸试验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协议》从审判资源协同、多元解纷协同、数据调研协同、业务培训协同、信息沟通及示范建设六个方面着手,充分发挥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广州南沙三地法院各自区位和资源优势,建立健全跨区域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和自贸区司法保护机制建设。

  在案件跨域办理方面,《协议》明确,三地法院对于三地之间具有跨域性质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委托送达、证据保全、调查取证、技术勘验、异地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审判资源共享。建立类案研讨平台,定期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针对重点问题共同研讨裁判标准,完善裁判规则,促进三地知识产权审判裁判尺度统一。

  “比如有些侵权物品的证据在协议法院的管辖范围内,我们可以通过请协议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协同保护,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南沙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孙皓介绍。

  此外,在跨域庭审方面,当事人确有需求的,可以申请在就近的协议法院进行案件的开庭审理,协议法院在相应的开庭时间提供审判法庭,供管辖法院跨域庭审,让法官多跑腿,当事人少跑动。

  在多元解纷方面,依据《协议》,三地法院将强化各自区域内非诉纠纷解决渠道的建设与联通,汇聚行政职能部门、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多元解纷合力。加强跨域诉前调解、先行调解有关环节的衔接配合,提升跨域多元解纷实效。

  此外,三地法院还将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及多元解纷协同发展模式。三地法院在各自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自贸区跨域服务专窗,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协议法院进行立案和庭审,参与诉讼更便利、诉讼成本更低。持续共享港澳特邀调解员及专家咨询委员名册,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将案件委托给共享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

  三地法院可根据就近与便利原则,将案件调解地点选在任一协议法院,也可通过任一个协议法院线上调解平台进行连线调解,实现线上线下“一网解纷”。

  在创新示范建设方面,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将聚焦重点行业、关键技术等强化产业创新司法保护,完善重大信息、重要成果、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增强各类主体依法保护创新成果能力。发挥三地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创新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合力打造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示范区,推动构建有利于人才聚集、技术聚合的司法环境、营商环境。

  《协议》还提出,积极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机制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化应用合作,推动跨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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