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联合发布十六条措施促进跨境知识产权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3日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旨在促进跨境知识产权创新、交流和合作,助推香港建设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与前海管理局将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推进机制,由前海管理局联同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与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海关、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机构成立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合作推进小组,以推动两地知识产权的合作项目。
相关措施涵盖知识产权保护、运营转化、交流研讨、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贸易等领域,聚焦推动深港知识产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支持香港知识产权在前海转化运用,打造知识产权跨境服务体系,共建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
吸引香港知识产权在前海转化运用方面,前海支持龙头企业与香港高校及研发中心联合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对上一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人民币;在推动知识产权跨境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香港及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前海,最高可获200万元人民币支持。
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表示,香港具备稳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完善的法律及司法制度,并拥有高端科研和优质专业服务人才及网络。措施有助于港深两地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香港的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知识产权贸易发展,使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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