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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澳门新街坊”项目预计今年建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空中俯瞰横琴与澳门全景。南方日报记者 钱文攀 摄

  ■聚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2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表示,《条例》的制定体现了三方面特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重点问题;三是立足广东省事权,最大限度放权赋能。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在会上透露,今年将重点推动“分线管理”重大政策落地,力争年内“封关运作”,在全面取消澳门非营运小客车入出合作区配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放开澳门单牌营运车辆入出合作区,实现跨境要素更加高效便捷流动,塑造琴澳一体化发展基本形态。另外,在民生融合方面,“澳门新街坊”项目预计今年建成,届时将为澳门居民提供约4000套住房。

  《条例》最大限度放权赋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合作区条例,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余建红介绍,2022年9月,省大湾区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省政府横琴办和珠海市有关单位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完成《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2022年11月中旬,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于今年1月9日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针对合作区挂牌运行一年多来遇到的突出问题,《条例》重点明确合作区管理执行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与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优化澳资企业在合作区发展的营商环境,完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生活的制度保障。”余建红还指出,《条例》落实《总体方案》关于“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以及“加大赋权力度”的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建立放权赋能长效机制,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

  “《条例》明确了赋权方式和路径,最大限度放权赋能。”余建红说,为解决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职权来源问题,规定原自贸区横琴片区管委会、横琴新区管委会及横琴镇相关职能由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承接;明确法定由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民生管理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可以由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直接行使;对于省级相关职能、省一级承接的国家管理职权,明确可以按照规定委托或者交由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行使。同时,为鼓励合作区改革创新,明确除国家规定外,不得设置对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考核、评比项目。

  另外,为进一步理顺合作区有关机构与省、市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提高运行效率,《条例》规定省派出机构、管委会粤方成员单位和珠海市要与合作区有关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明确管委会粤方成员单位、省相关部门、珠海市应当采取的支持、指导、服务和保障措施;明确省湾区办应当发挥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的作用。同时,对相关职责分工不明、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明确了解决路径。

  促进合作区金融业面向澳门高度开放

  “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是《总体方案》赋予合作区的四大任务之一。这其中,既有硬基础的完善,也有软环境的升级。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优质生活环境。”朱伟在发布会上透露,在民生融合方面,“澳门新街坊”项目预计今年建成,届时将为澳门居民提供约4000套住房。“我们将大力推动澳门优质的教育、医疗、社区服务延伸到合作区,为澳门居民特别是青年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和生活空间,努力把合作区建设成为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美好家园!”他说。

  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大项目引领大发展。“我们将进一步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朱伟表示,将坚持把项目落在地上,立足“吸引新澳企、壮大新澳资”推动引进更多具有粤澳特色、根植性强、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落地;同时,推动国家加快出台金融支持合作区建设专项政策,促进合作区金融业面向澳门高度开放,大幅降低澳门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进入合作区准入门槛。

  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表示,接下来将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具体而言,推动和落实合作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在民商事法律适用方面积极开展探索,支持在合作区依法设立域外法查明服务机构;联合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粤澳两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记者浏览《条例》发现,为加强法治保障力度,回应合作区对立法、执法、行政复议诉讼以及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需求,稳定社会预期,《条例》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

  余建红表示,《条例》明确推动两地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业务融合发展,加快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建设;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在合作区执业,澳门公证机构或者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出具的公证文书按照国家规定在合作区内使用;澳门居民可以按照澳门有关司法援助的条件、范围在合作区申请法律援助。

  继续推动重大规则衔接和改革创新事项

  在答记者问时,省委横琴工委委员、省政府横琴办副主任魏以军表示,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全力支持配合执委会开展工作,携手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事项,群策群力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一是进一步发挥省派出机构联络优势,全力配合执委会推动分线管理、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核心政策落地实施。二是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在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事关全局的工作中贡献更多省派出机构力量,进一步凝聚合作区建设更大合力。三是全力支持执委会推动“四新”产业发展,加快与澳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努力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为完成《总体方案》明确的第一阶段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共同推动合作区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表示,接下来,执委会将通过加强《条例》宣传教育、推进合作区法治建设、推动重大规则衔接和改革创新事项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条例》中已明确的内容,合作区将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对于便利澳门专业人才在合作区执业、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等方面内容,合作区将根据改革发展需要,适时向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对于推动合作区高端制造、中医药、大健康等产业发展方面,合作区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方式加强制度性安排,加快落地实施。

  吴子健说,执委会还将会根据合作区改革发展需要,向广东省及珠海市提出在合作区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规定。同时,合作区将继续推动重大规则衔接和改革创新事项,主动谋划推动一批重要政策落地实施,并在广东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建议中央部委出台一批在合作区紧迫急需但涉及国家事权或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点事项在合作区先行先试,更高质量推进合作区开放开发。

  在民生领域,吴子健介绍,合作区将透过《条例》的规定,在“澳门新街坊”推进多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作为衔接澳门的试点。在教育方面,“澳门新街坊”将探索建立对接澳门教育服务的学校,供澳门居民子女就读。在医疗方面,“澳门新街坊”将探索建设澳门模式的卫生站,当中争取让澳门的医疗人员可以在卫生站执业,以及在卫生站可以使用澳门已上市的部分药品。在养老方面,考虑建设不同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多功能活动室、健身区、长者饭堂等,以及提供长者健康服务、支援服务、社区教育等,以满足澳门长者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的需求。在社区服务方面,会支持符合条件的爱国爱澳社团和社会服务机构依法到“澳门新街坊”提供服务,以及研究澳门的社会福利延伸到合作区。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表示,《条例》颁布施行后,珠海市将重点在强化政策支持、产业共建、交通联通、民生服务合作四个方面发力。

  具体而言,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将推动建立珠海市政府与合作区执委会、省政府横琴办的常态化对接沟通协调机制,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强化产业共建方面,将积极与合作区沟通,加强双方产业规划协同,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共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1+1>2”的产业生态。在强化交通联通方面,将加快推进十字门隧道、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杧洲隧道等一批在建项目,支持合作区加强“二线”通道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谋划、规划、建设高铁等一批连接合作区与大湾区中心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助力合作区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在强化民生服务合作方面,将充分发挥珠海现有民生服务基础较好和空间资源方面的优势,帮助合作区兜住民生服务底线,确保不会因管理体制的变化而让合作区居民出现民生服务方面的漏项或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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