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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国际化,服务双循环,广州努力打造南沙国际仲裁先行地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南方网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今年6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出台,南沙被赋予“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的新使命。面向世界,如何将“一国两制三法域”从“制度之异”转化为“制度之利”?

努力让南沙成为探索不同法律规制衔接的全球先行地,是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用实践给出的答案:2019年率先试水跨境远程庭审、2020年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2021年上线世界首个APEC跨境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2022年设立有效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庭审模式……近年来,广仲不断在南沙创新仲裁服务模式,力促跨境仲裁提质增效。

广仲“3+N”庭审模式入选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市政法领域改革创新‘一部门一品牌一区域一亮点’计划”。本期“政法领域改革创新的广州实践”专栏,笔者采访广仲相关负责人,请其介绍相关经验做法。

广州仲裁委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云”签约“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

南沙首推“3+N”庭审模式

创新跨境纠纷解决机制

“在香港使用内地庭审模式,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程序便利的同时,也能消除因文化背景、语言差异所产生的顾虑与隔阂。”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说。

此前,她作为首席仲裁员办理的一宗标的额达2500万元的投资纠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解决,该案适用广仲在南沙首推的“3+N”仲裁庭审模式,双方当事人在一个月内息诉服判。

什么是“3+N”仲裁庭审模式?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审模式和大陆法系澳门庭审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法特点以及仲裁程序的“N”种庭审模式,创新确立更为开放包容多样的庭审模式。

为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广仲率先突破法域壁垒,以其下设的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为依托,联合其他城市仲裁机构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统筹推进粤港澳规则机制有效衔接。

规则衔接如何落地?广仲主动联系香港籍仲裁员代表在南沙召开线上研讨会,商讨服务湾区当事人新举措,及时探索仲裁员线上办案新路径。此外,广仲与香港中律协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就互联网仲裁国际标准推介等方面达成共识,并捐赠线上庭审设备。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3+N”模式是一个“海纳百川”的新型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模式,广受国际认可,彰显了中国仲裁品牌。

“3+N”仲裁庭审模式开启了多元化庭审模式的先河,充分满足了来自不同法域当事人的需要,也坚定了广仲进一步拓展“广州模式”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1月,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结合湾区台商台胞对仲裁解纷迫切需求,增设“台湾地区仲裁庭审模式”,该模式将争议解决前置,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仲受理涉台案件同比增长10.3倍,标的同比增长9.2倍。

“中国人以和为贵,‘调解前置’程序平衡了双方诉求,避免了矛盾激化,结果让人信服。”某台企申请人表示,今后在订立纠纷解决条款时,将倾向于选择广仲作为仲裁机构。

据介绍,2022年适用“台湾地区商事仲裁庭审模式”的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率达100%。

广州仲裁委“3+N”仲裁庭审模式获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高度认可。

“3+N”庭审模式也带来了海商事仲裁案件的大幅增长,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同时挂牌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2022年受理的海事航运案比2020年增长5倍多,标的同比增长11倍,案件类型也从起步阶段的单一走向多样化,目前已延伸至船舶服务、航运燃油、港口建设等核心产业。

随着“3+N”庭审模式日臻完善,广仲国际影响力不断攀升。据介绍,近年来,广仲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仲裁庭审模式已高效运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组织机构建立良性互动,涉韩国、俄罗斯、葡语国家和地区仲裁庭审模式正积极探索。

广州仲裁委召开香港仲裁员代表线上座谈会,共议仲裁发展。

打造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

持续引领“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

2021年4月,广仲的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受理了一宗借款合同纠纷:该案当事人涉及香港、澳门、广州、肇庆、珠海五地,涉案标的4.5亿港元,双方僵持近4年。通过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双方进行多轮“隔空磋商”,最终在线签署和解协议,整个流程仅用了10天。

这是广仲不断落实《南沙方案》提出的“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缩影。疫情发生以来,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依托“3+N”仲裁庭审模式迅速出台“八项工作措施”,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远程庭审等方式,助推企业快速纾困解难。

今年以来,广仲线上开庭次数占总开庭次数的70%。这背后,得益于广仲在互联网仲裁领域先行先试,持续深耕。早在2019年,广州仲裁委就在司法部的技术支持下,在南沙率先试水全球首个跨境远程庭审。

如今,在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以下简称APEC)官网首页的ODR平台(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供应商名单中,广州仲裁委ODR平台赫然在列。

去年1月,广仲上线全球首个APEC跨境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成为APEC全球三个合作仲裁平台之一,也是21个APEC经济体中唯一获此推荐的中国内地城市仲裁机构。平台目前受理涉外案件数量约占广仲涉外案件总量20%。

今年5月,通过APEC官网链接至广仲ODR平台的第一案在南沙成功结案,从当事人提交案件到双方达成调解,最后出具调解书,办理时间不到7天。

“ODR机制解决了跨境维权难、沟通难、成本高的困境。各国当事人可通过APEC官网直接进入该平台处理民商事纠纷,节约了经济成本和司法资源。”首案首席仲裁员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表示,广仲首创的ODR平台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高效、易用、低成本的一站式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服务,引领了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会的创新发展。

据介绍,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广仲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名单。

与时俱进方能行稳致远。如今,广仲正不断将平台建设的触角伸向前沿科技领域:不久前,由其创设的元宇宙仲裁院裁决了一宗发生在元宇宙的财产纠纷案件,该案也是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办理的虚拟世界的仲裁第一案,为实现“互联网+司法”深度融合,妥善解决虚拟财产交易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广州经验”。

汇聚国际化仲裁人才队伍

稳步提升国际仲裁公信力

涉外仲裁制度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国际化、专业化、复合型的高端人才队伍。

近年来,广仲积极开展仲裁员全球选聘。通过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涉外商事仲裁平台,已吸纳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近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境外仲裁员,人数较之前翻了一番,其中还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院长、巴基斯坦前首席大法官等知名专家。仲裁秘书队伍85%以上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20%拥有境外留学经历,培育熟悉英语、德语、法语、葡萄牙语、日语等外语的专门人才。

为加强国际仲裁人才储备,打造涉外人才培养高地。今年1月,由广仲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共建的全国首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在南沙正式成立。此外,广仲通过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与六所国内高校建立国际仲裁法律硕士联合培养机制,推动涉外法律人才的系统性培养。

广州仲裁委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仲裁国际影响力,广仲不断拓宽“朋友圈”,连续两年作为中国内地仲裁机构唯一代表在APEC国际论坛上介绍经验,先后得到全球六大洲的44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近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

数据显示,广仲办理的涉外案件量连续两年在全国城市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一,占全国办案量近五分之一;单案最高标的额超过30亿元,标的10亿元以上的案件数同比翻倍;2021年双方均为涉外当事人的案件数增长13倍……一个联动港澳、服务湾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逐渐成形。

“广州已经连续五年被我们评选为中国的最佳再投资目的地,广州仲裁委是我拜访过的中国内地最好的仲裁机构之一,为世界各地的公司继续在华南地区乃至中国投资注入了强心剂。”今年7月,在广仲和美国硅谷仲裁与调解中心举行的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上,华南美国商会会长哈利·赛亚博士表示。

未来,广仲将抢抓南沙机遇,顺应涉外仲裁发展需求,与全球推广“3+N”庭审模式,让中国仲裁模式逐渐纳入世界仲裁体系。

【对话】

以创新引领发展打造广州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专访广州仲裁委负责人,请其介绍广仲在仲裁机制创新及涉外业务拓展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南方日报:广仲将“3+N”庭审等创新举措放在南沙先试先行,请问为什么要在南沙打造国际仲裁先行地呢?

广州仲裁委负责人:在南沙打造国际仲裁先行地与《南沙方案》的精神高度契合。《南沙方案》指出,要加快建设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推动创新发展、打造优质生活圈。我们利用南沙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的政策优势,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将“广州标准”“广州模式”等国际仲裁标准落地南沙,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联动性,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近年来,广州仲裁委在业务拓展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广州仲裁委负责人:广仲以创新引领发展,抓住互联网仲裁的发展机遇,通过做标准、做平台、做模式、做共享,不断扩大涉外案件业务,完成了从行业参与者到规则制定者的蜕变。首先是做标准。制定了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目前已获得国内140多家和境外40多家仲裁机构和组织的认可和共同推广。其次是做平台。截至11月初,广仲ODR平台已处理案件300余宗,涉及标的额超50亿元,调解成功率达62.8%,结案效率较传统方式提升近三倍。第三是做模式。自创设“3+N”模式以来,广仲的涉外业务飞速发展,涉外案件量同比增长约40%,案件当事人遍及全球主要经济体,案件类型均呈现多元化发展。第四是做共享。我们发起了“四个共享”区域合作机制倡议,促进区域仲裁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目前,已与境内外40多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

“广州标准(二)”在2022年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上重磅发布。

南方日报:围绕《南沙方案》落地,广仲在提升仲裁服务方面有什么新思路?

广州仲裁委负责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为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广仲落实《南沙方案》文件精神,坚持国际化发展路线,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今年是金砖国家会晤十周年,广仲通过推广“广州标准”与金砖国家仲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涉金砖国家案件实现从无到有,稳步增长。明年我们还将联合包括金砖国家在内的国家和地区仲裁机构在南沙联合发布仲裁宣言,推动国际商事仲裁协同发展。明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我们将继续推动与“一带一路”仲裁机构的区域合作和规则对接,在南沙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努力将广州打造成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将南沙打造成中国仲裁先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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