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港澳医师可在深“多点执业”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医疗条例(修订)》),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医疗条例(修订)》允许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经备案后多点执业;属于短期执业的,应当取得其主执业机构同意。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助理院长樊敬文表示,港澳医师可在深圳“多点执业”的政策,对于港澳医生是非常便利的。
樊敬文认为,如果在深圳放宽了这个条例,香港医生可以更便捷地去到深圳不同医院发挥他们的所长。更重要的是,香港的医生或专家来到深圳,必将有更多机会与同行交流,从而促进互相学习和培训的机制,有利于大湾区整体医疗的发展。
针对港澳医生来内地执业如何更为规范,樊敬文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行业管理与质量控制。他认为,香港医生对内地的法律法规、习惯都不太熟悉,如果他们刚来到内地就去到很多间医院执业,会存在管理和习惯上的问题。所以,这些医生是否需要先进行一些培训,再去其它医院执业,需要进一步探索。
樊敬文介绍,在香港也存在“多点执业”的情况。公立医院的医生想要去不同医院实习或者工作,需要通过香港医院管理局正式的审批,或者需要遴选;私营机构的私家医生想要收治病人,需要管治委员会去审视这个医生是否符合资格,包括他的专科资格、他过往的医德医风水平。
关于香港医生“多点执业”,樊敬文介绍两点注意事项:
合作医疗团队的理念和水平要接近,因为某一位医生是没有办法24小时都留在一间医院,或者留在一个地方照看一个病人时,是要靠本地的医生,或者一个本地的医疗团队去负责管理病人的。如果这个合作团队的医疗水平或理念不是很接近,就会出现每个医生都有各自的一套方案,可能会导致病人接受到的治疗安排不统一。因此,当一个团队的理念是接近的,才可以带给病人更好的服务。
医生的管理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机构。香港的医务委员会隶属于特区政府部门,负责所有医生的准入准出、以及医德医风的管理。当病人想要投诉时,有权去医务委员会投诉这个医生。有这样一个官方机构去管理全部执业医生包括境内、境外的医生,会避免出现一种情况——当一个医生在一间医院出现问题,被医院自行处理过后,到其它医院执业,病人往往会不知道这个医生曾经犯过什么问题。所以如果有一个官方机构统一管理、公平公正对待,相对病人的信心也会强很多。
樊敬文表示,这一制度对构建大湾区的医疗合作,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其实每一间医院的情况不一样,例如有些医院的技术好一点,有些资源会多一点。如果放开这个政策,香港医生和内地医生可以互相学习对方的先进技术,收获更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