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粤港澳资讯>粤港澳资讯 > 正文内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降成本十条” 科技型企业租金补贴时长延至5年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文章来源:南方网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暖蜂加油站”为外卖人员送上暖心礼包。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3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官网发布《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下称“降成本十条”),旨在切实解决合作区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加快集聚人气、商气和烟火气。

  合作区执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降成本十条”修订了三项尚在执行期内的政策,扩大受惠面。

  首先,延长了科技型企业租金补贴时限。针对区内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澳资科技型企业大多为小微初创型企业,在起步阶段盈利能力不足,而办公场地租金较高的问题,将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后2年按前3年补贴标准的50%给予租金扶持,以支持初创型企业更好发展。

  其次,扩大了两类租房和生活补贴受惠群体,优化《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请条件,取消用人单位纳税额限制,并扩大租房和生活补贴适用对象范围,在已有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学士、高技能人才等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大专和其他人员两类补贴对象,对大专给予2万元补贴,其他人员给予8000元补贴,降低合作区各类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

  第三,针对企业反映办公楼宇、园区区域饭堂不足的问题,提出取消合作区试点区域饭堂补贴中关于办公楼宇、园区实际入驻率必须达到30%的申请条件限制,调整为在合作区的办公楼宇和园区均可申请区域饭堂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支持区内更多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开办饭堂,为区内办公楼宇、园区办公人员解决“用餐难”问题。

  合作区还将新出台三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包括制定出台支持澳门投资者到合作区发展专项政策,降低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发展成本;制定出台合作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政策,降低商业配套运营成本;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供冷、供热问题,建立供冷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用户用冷补贴政策,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标准对新运行商业体予以补贴,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收藏本文】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