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拟在澳门发行首只离岸地方债
新华财经北京8月24日电 广东省财政厅24日发布通知称,该省计划2021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为做好有关工作,广东省财政厅计划组建2021年广东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以下简称承销团)。承销团负责面向全球投资者销售2021年广东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据悉,承销团成员相关权利义务,适用于广东省2021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适用于广东省在其他区域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2018年,广东省财政厅曾创新发行“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并由澳门金融机构成功分销认购50亿元,实现了粤澳金融合作创新。
不久之前,广东省还刚刚率先完成全年第二次柜台地方债发行任务,于8月18日成功发行1412.8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期限覆盖7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其中,7年期新增专项债券包含柜台发行量12亿元,发行利率3.11%,募集资金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项目,8月19日起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东顺德农商行5家柜台承办银行面向社会分销。
承销团成员需满足如下申请资格:具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和条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市场信誉良好;曾参与2019年财政部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国债承销工作的金融机构优先。
有意担任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应在2021年8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向广东省财政厅发送加盖公章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申请资料文件PDF扫描件(中文版),并尽快寄送纸质申请材料。广东省财政厅将以"综合实力雄厚、承销能力突出、承销意愿强烈”原则,选定承销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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