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港入粤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2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发布两则通告,对深圳湾口岸入境旅客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的场所有所调整,以及香港入境旅客的核酸检测报告采样方式必须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
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自2月23日起,从深圳湾口岸入境的旅客,目的地为惠州市、汕尾市的,由目的地所在地市接回本市指定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目的地为深圳市或省外、省内其他18个地市(不含惠州市、汕尾市)的入境旅客,统一安排在深圳市或东莞市指定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再安排前往其他地市实施居家隔离。
同时,经粤港两地政府协商,自2021年3月1日起,自香港入境广东人员所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中注明的检测采样方式必须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六岁以下小孩以咽喉拭子作为主要采样方式)。如旅客通关时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未采取上述采样方式或未注明采样方式,将不予认可作为有效的通关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并安排返回香港。请旅客前往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指定医学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获取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报告。(南方日报记者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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