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信合作、资源共享,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深化粤港澳合作,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探索创新仲裁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粤港澳大湾区内及相关经济领域的争议纠纷,1月27日下午,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我会执行会长林迪夫、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我会副会长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涛等参加签约仪式,副会长谭继祖等港澳有关代表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与。
在我会执行会长林迪夫和广州仲裁委主任陈思民的见证下,广州仲裁委秘书长李姗、我会副会长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涛代表双方签约。
签约仪式
此次签约,双方建立了互信互促、资源共享的合作关系,按照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仲裁委员会的争议解决职能和专业优势,实现资源与优势互补。对于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在仲裁调解活动、世界经济贸易和投资中的影响力,进一步优化大湾区的投资环境及提升经济贸易服务水平意义重大。
签约仪式现场及港澳参会代表连线参与
签约活动期间双方进行座谈,我会执行会长林迪夫和广州仲裁委主任陈思民分别介绍本单位相关情况,副会长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涛介绍此次签约意义和未来的合作方向。
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执行会长林迪夫
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
我会副会长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涛
签约仪式前,林迪夫、刘涛一行还参观了广州仲裁委立案大厅、历史长廊、廉洁长廊、文化长廊以及综合长廊,观看广州仲裁委宣传视频和“先锋杯”参赛视频。通过参观,与会人员对广州仲裁委有了更深入、更全面、更多维度的了解。
与会人员参观广州仲裁委文化长廊,了解其团队建设
我会秘书长陈婥,以及信息科技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陈炜国(线上)、会计专委会秘书长胡坚、法律专委会秘书长丁亚民等专业委员会代表参加以上活动。
本文由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供素材,促进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