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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珠澳口岸粤澳两地牌车辆通关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文章来源: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根据中央、省关于有序推动粤澳人员正常往来的工作部署,经珠澳两地政府协商一致,现决定调整珠澳口岸粤澳两地牌车辆通关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粤澳两地牌非公务车辆,每天开放1400个入境车辆申请额度(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由珠海市确认后纳入名单管理。采取通关车辆分流措施,获批准车辆限于指定口岸出入境。车辆名额安排及指定通关口岸由珠澳两地政府共同商定。

  二、车辆入境后行驶范围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扩大至广东省全域。

  三、粤澳两地牌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入境通关事项和车辆出入境口岸,继续按照2020年7月24日6时起施行的《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珠澳口岸粤澳两地牌车辆通关的通告》执行。

  四、粤澳两地牌公务车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五、粤澳两地牌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入境后应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健康管理服务有关规定。珠澳两地政府加强对获批准粤澳两地牌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0年8月4日6时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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