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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上的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和普通人有这些关系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文章来源:南方网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让深圳动能澎湃。

这么“高大上”的两个名字,你一定听过。不过,也一定有人会问,这样高屋建瓴的宏观规划,和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着眼未来,这张美好的蓝图,需要各种力量一起绘就。毫无疑问,双区所谋划出的战略目标,和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推进双区建设 社会力量不可或缺

去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两份重磅文件陆续印发后,南粤大地迅速掀起了双区建设的热潮,社会各界对双区建设的期望值很高。

深圳市委大湾区办在调研中发现,社会主体参与双区建设,难以找到具体参与的切入口和参与方式,且部分建设内容是改革创新的新业务,前期投入大、回收期较长、市场风险较大,需要政府为市场主体提供适当的资助。

为此,一份名为《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于近日出台。

《意见》全称很长,不过,在南方+记者看来,“社会力量”四个字可谓是整份《意见》的题眼。

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了谁?不难想见,在被谋划为“全球标杆城市”的深圳,广大市民是区域发展最大的受益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既是双区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重要保障,既是目标也是手段。

用深圳市委大湾区办负责人的话来说,《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继续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向海内外企业、投资者和所有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发出的一份诚挚邀请。

总的来讲,深圳出台《意见》的目的,就是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大湾区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用足用好双区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中央要求在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和推动学习港澳先进经验,以及与港澳的规则衔接。

社会力量助力制度创新 携手港澳设立开发建设基金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制度创新、加大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探索建立大湾区跨区域合作与发展组织、企业可参与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拟设立深港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翻阅这份《意见》,可谓干货满满。

深圳从投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投身科技创新更高水平发展,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金融创新发展,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参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流与合作,深港澳青年交流和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就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九大领域,出台了一揽子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双区建设。

在推进改革开放方面,深圳将鼓励社会力量对制度创新、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建言献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深港澳规则相互衔接,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加大前海、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等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大湾区发展的重中之重。未来,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将有望参与深圳的轨道交通、跨江通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信息、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用事业建设。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将推动跨境通信试点,探索开放科研数据专用通道。

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是深圳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深圳将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参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具有重大创新、良好经济和社会效应的技术创新项目,政府给予奖励。

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深圳还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深港、深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为深港澳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和其他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提供股权、贷款等融资渠道。

为鼓励深港澳青年交流和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就业,深圳将支持深港澳三地组织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按照人数规模和活动内容,给予相应活动经费支持。鼓励港澳居民来深游学创新创业就业,组织港澳青年来深游学、开展企业走访、国情研修、学术研讨、社会实践等活动,并给予专项补贴。

先行示范、市场主导、国际一流、共建共享,《意见》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提出这四项原则。

企业家们、投资者们、各类市场主体们、每一个关心双区建设的人们,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携手前行,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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