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金融委办公室广东协调机制成立
3月6日下午,记者获悉,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广东省)成立了。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广东省)(以下称广东协调机制)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粤机构、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成立,接受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根据广东协调机制3月4日发布的《关于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广东省)的通知》,广东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承担。
召集人:
白鹤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局长)
成员:
裴光(广东银保监局局长)
邱勇(广东证监局局长)
何晓军(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苏赟(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副局长)
黄华东(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陈剑(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根据工作需要,将邀请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省内相关市政府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广东协调机制定位于指导、协调,不改变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落实中央相关决策部署
2.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3.防控辖区重大金融风险
4.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
5.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6.推动金融信息共享
7.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建设
8.金融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一步,广东协调机制将按照“强化统筹协调、增强有效合力、促进区域发展、提高监管效能”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增强金融监管合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