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 为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建立复工备案绿色通道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10条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要建立复工备案绿色通道,并压缩施工和商品房销售相关许可办理时间,同时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
《通知》提出,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各地相关部门要指派专员,指导、协调复工。及时掌握在建工地防疫物资配置情况,积极会同各部门及时为企业复工提供口罩、体温探测仪、消毒水等必备防疫物资。
为加快复工复产,《通知》强调,要简化在建工地复工程序和流程,加快办理复工备案。其中,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要建立复工备案绿色通道。
对于施工、商品房销售相关许可办理,要提升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全程电子化联合审查、安管人员证书核发、商品房预售审批等行政许可效能,千方百计压缩办理时间。另外,复工复产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在商品房销售方面,《通知》明确,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支持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建立互联网线上销售平台,通过网上公开认筹、公开选房等模式进行销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要根据线上销售等需要,及时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增加、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签名认证等功能,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上一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统筹做好疫…[ 02-25 ]
下一篇:深圳市政府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