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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落户 3年最高奖励1.5亿元

广州发布新规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日前,为了进一步促进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发布了《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若干措施》),对鼓励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的做大做强、建设集聚平台、优化发展环境等领域作出了具体指引。

其中,为鼓励国际、国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落户广州,《若干措施》规定,自认定年度起,按照其营收规模、经济社会贡献程度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支持。

新落户企业购房最高可获2000万元支持

为更好地发挥国内外知名高端专业服务企业的带动作用,《若干措施》提出,对属于世界500强、中国 500 强、中国服务业 100 强的专业服务企业总部,以及影响带动力强、经济社会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落户广州,将视情况给予“一企一策”综合扶持。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落户企业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实际购房价格的10%的标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

对于广州市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也将按照其上年度对广州市的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特别高的,视情况给予“一企一策”综合奖励。

为鼓励支持高端专业服务企业招引人才,《若干措施》明确,对在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 高端紧缺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对其在广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对在符合条件重点企业工作,年总收入达到 50万元以上的境内高端人才,给予每人5万万-10 万元奖励,奖励名额不受限制。

全市11区均规划建设专业服务业集聚平台

平台建设是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若干措施》指出,广州将支持各区围绕主导产业,推进专业服务业集聚平台规划建设。

广州将按照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番禺、黄埔、南沙每年各1000万元和花都、增城、从化每年各5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统筹用于集聚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化改造和宣传推介、小型微型企业租金补助等支出,推动形成“重点集聚、各具特色”专业服务业集聚平台。

在提升优化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环境方面,支持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在广州市举办全球性和全国性会议、论坛活动。对总开支超过300万元的全球性活动按照审定总金额的50%、全国性活动按照审定总金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还支持组建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促进会,对促进会设立及运作给予必要的办公经费支持,对促进会牵头举办的重大活动给予适当的补贴,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服务业交流合作、融合发展。

附: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奖励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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