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
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见证下,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与国家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修订协议(《修订协议》)。
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同意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框架下进一步提升内地服务贸易对香港的开放水平。《修订协议》更新在二○一六年六月实施的《服务贸易协议》下关于开放和便利服务贸易的承诺,进一步降低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以回应香港业界期望更多参与内地市场发展的建议。
《修订协议》在不少重要服务领域例如金融、法律、建筑及相关工程、检测认证、电视、电影、旅游等都增添了开放措施,让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更容易在内地设立企业和发展业务,更多香港专业人士可在内地取得执业资格,以及更多优质的香港服务可提供予内地市场。开放措施的形式包括就企业的设立取消或放宽股权比例、资本要求、业务范围的限制;就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服务放宽资质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务输出内地市场放宽数量和其他限制。适用于内地全境的开放措施例子如下:
(一)金融服务:支持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放宽相关限制。措施将有助香港保险和债券市场的发展。
(二)法律服务:就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合伙联营,取消香港方最低出资比例限制,有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透过合伙联营模式进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
(三)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延续已到期的专业资格互认安排,包括结构工程师、规划师、建筑测量师、建筑师,给予香港专业人士更大发展空间。
(四)检测认证:在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领域,符合条件的香港检测机构可与内地指定机构开展合作进行产品检测,范围从现时在内地加工或生产、或在香港加工的CCC产品,扩展至在任何地区加工或生产的CCC产品。措施将有助香港检测机构为内地庞大的消费品市场(包括从外地进口的产品)提供优质检测服务。
(五)电视:内地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香港生产的电视剧和电视动画不设数量限制,为香港电视剧和动画进入内地市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六)电影:香港与内地合拍的影片,在主创人员、演员比例、内地元素上不设限制,以及取消收取内地与香港电影合拍立项申报管理费用。措施有助提高内地与香港合拍片的灵活性。
另外,《修订协议》也有一些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例如在旅游服务方面,优化由香港入境的外国旅游团进入珠三角地区和汕头市停留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增加入境口岸、扩大停留区域。措施将有助香港旅游业界开发更多针对外国旅客的“一程多站”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海外旅客来香港及经香港到访内地。
《修订协议》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有关《安排》的详情及最新资料,可浏览工业贸易署的专题网页(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