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与广东省税务局:推出7方面31条合作事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9年7月5日,深圳市税务局和广东省税务局召开2019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题,研究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合作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合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等,并建立税务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遵循“问题导向,深入实际;对标国际,创新驱动;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联通、贯通、融通”的目标,确定了7方面31项税收合作事项。
共推上级部署落地
一方面,主动对接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及省粤港澳大湾区办各项工作部署,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通过制定目标、行动对表、质量对标,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在组织保障、政策落实、人才培养等方面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积极反映纳税人的合理税收诉求,及时回应各方税收关切,并从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便利税收征管的角度争取在制度创新和措施优惠上先行先试。
共建区域协作机制
积极推动建立广东省、深圳市、香港、澳门税务部门征管合作机制,定期探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税务管理与服务、全球税制发展与趋势。
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专项小组,共同研究解决跨境投资经营的重大涉税问题。
共同派员到港澳中联办挂职,负责相关税收事宜沟通协调。
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税收管理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把握上级要求。
结合工作需要,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税收管理服务专项工作小组,与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点对点”沟通。
共促税收政策落实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精准辅导纳税人,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纳税人开展分层分级辅导,确保粤港澳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外籍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才要素自由流动。
联合开展税收经济政策效应分析,形成一批高质量综合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共商重点政策研究
严格遵循“一国两制”原则,从有利于粤港澳三方互利共赢、更好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研究税收领域的创新政策,争取在金融机构利息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实施起运港退税政策、扩大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和范围、扶持科研创新税收优惠、降低重复征税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方面有所突破。
建立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税收协同机制,着力破除制约粤港澳人流、物流、资金流等障碍,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经验,助力打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和贸易平台。
共享税收征管资源
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与香港、澳门的反避税协同调查。
率先建立税收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明确双方数据共享范围、口径、时效、路径等关键因素,为各项税收业务协同开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香港、澳门、广东省、深圳市税务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制度。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千户集团企业需求建立税企直连平台,满足千户集团纳税人一键申报、涉税数据共享和税企互动等需求。
大力推广区块链电子发票和清税注销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提升征管质量。
围绕打击虚开和骗税、打击发票违法等专项活动,联合开展税警协作、承办协查、疑点信息共享工作。
共创便利服务举措
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税务通智能办税柜台、电子税务局和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办税服务渠道。
通过 V-tax 远程可视自助办税系统和电子税务局深度融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办税“一次不用跑”。
试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简易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服务,推动双边(多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协同开展税收安排待遇后续管理,统一国际税收管理与服务事项范围,编写发布税收指南,开设12366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服务专线和实施跨境申报缴纳税款便利化,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
共搭交流宣传平台
建立四地联动税收政策宣讲机制,通过“互联网+”手段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联动税收政策宣传。
联合省发改委粤港澳大湾区办、省内高校及专家等,举办各类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主题座谈会及研讨会,深入研究世界三大湾区发展经验,交流税收论点和优化诉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实落地。